南投縣草屯鎮草屯國民小學105學年度實施家庭教育實施計畫
一、依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(92年2月26日 施行)。
二、南投縣政府推行家庭教育計畫
貳、推展目標
一、落實學校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實施。
二、營造學習型家庭,增進親子情感之交流。
三、結合家庭社區的力量,建立一個溫馨祥和的社會環境。
參、推展期程:105年8月31日至106年7月31日
肆、推展方式:設執行小組每學期開會討論推展事宜
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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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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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處室(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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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劃及統整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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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執行會議
召開檢討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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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長、輔導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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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課程及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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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教育納入行事曆
召開課程融入教學會議
設計補充教材及學習單
課程檢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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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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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家庭教育服務及諮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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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宣導
學生教育宣導
社區資源結合
親職教育研習
弱勢學生輔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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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主任
輔導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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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及專業研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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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、師研習活動
學生週會教育宣導
社區義工連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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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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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師溝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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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親會 連絡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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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年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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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承辦人輔導組長:鄭月雲 輔導主任 王豐彬 校長:陳恒聰
教務主任 李承擇
學務主任 邱秀珠